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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運輸工人聯盟(ITF)終於站出來說話了,這次是針對船旗國(Flag State)! 根據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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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運輸工人聯盟(ITF)終於站出來說話了,這次是針對船旗國(Flag State)! 根據國際法,船旗國政府對機組人員和乘客的健康與安全以及可能受到影響的廣大公眾的責任。船旗國應確保其船旗公司遵守國家和國際法律,因為船旗國對其船隻擁有主權。

新冠肺炎(COVID-19)就好像是魔鬼,海運界各單位皆避之唯恐不及,看看大家都"往外推”的結果吧:
(1) 鑽石公主郵輪在日本港口外”漂流”半個月後,船上確診人數由10名暴增70倍,來到最終靠港時的703人.
(2) 由於疫情防控影響,近兩個月沿海、國際船舶船員無法正常換班,造成了在船船員逐漸超過10個月的情況,單以中國來說,經中國船東協會統計54家主要航運企業(沿海、國際),3月底6553名、4月底12188名、5月底20809名船員將達到達到公約要求換班時間。而最近各國各港更是一律禁止船員在港滿期換班.
(3) 國際運輸工人中的港口工人中,到昨天已有巴西Santos港,葡萄牙里斯本碼頭裝卸工人已宣布罷工,將一直持續到3月底!國際碼頭工人理事會(IDC)警告說,世界各地數百個港口的碼頭工人可能會團結起來,共同行動,以支持里斯本港口的工人,也就是說,疫情之外基本民生用品,糧食之進出都將受到影響!

全球海線之抗疫,由一開始的太鬆,及至發現之後則又變成太緊,鐵板一塊,完全是不管法,不管理,更是不管情!每年只有”國際航海日”來到時,大家對海員們”文字慰勞一番,真正有事的時候,完全不顧對船員情,理,法上應有之考量與照顧,請問這與北韓對”疑似患者”一槍解決,有何差異?

ITF這次按國際法直指”船旗國”(Flag State)對於其”領土”上的子民有”應進而未盡之照顧上的義務”是找到了問題的關鍵所在!用句白話文來說明:想想看,全國對於在歐洲留學生希望他們盡快回到”國家懷抱”的同時,對於掛自己國旗上的船員,竟然是到港不准上下,家眷不准探望,滿期不准換班回家,這種完全不顧法,理,情的作法,對於看在眼裡的年輕人來說,以後會有上船的意願嗎?

就情而言:
懸掛中華民國旗幟的船舶,即使是在海上超過14天的航程,回到自己的國家,仍不能下地?即使合約滿期仍不能下船?岸上那些”健康寶寶”也不能上船來接班?那專機接回海外僑民又是怎麼回事?

就理而言:
在海上超過14天”隔離”環境下到港的船舶,經檢測屬陰性反應的,就該讓他們入境回國(台灣不是被稱為抗疫的模範生嗎?不回連區區幾支試劑都像美國一樣拿不出來吧?),滿期的就依約回家換班.

依法而言:
根據國際法,船旗國政府對機組人員和乘客的健康與安全以及可能受到影響的廣大公眾的責任。船旗國應確保其船旗公司遵守國家和國際法律,因為船旗國對其船隻擁有主權。

中華民國旗幟的船舶,回到中華民國的港口,如果依目前機場檢疫的標準,也就是回家”自主管理”14天,為何港口的船員卻是連滿期回家休假都不准?如果依港口的標準,那航空公司的機長,空中小姐,機組員,飛往二三級疫區回台之後豈不都要睡在機場的隔離帳篷內?

主權國家,又是船旗國,我想作到SeaFarer Friendly是起碼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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